关于印发《广西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和《广西重点烟气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加强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考核,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广西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和《广西重点烟气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控;我区;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