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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季度广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
[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4〕2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4〕1号)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要求,2014年第二季度,除去永久性关停企业、季节性停产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企业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外,全区共对328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源133家,工业废气污染源8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0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3~4月对41家重金属国控废水污染源、15家重金属国控废气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4~5月对42家重金属国控废水污染源、15家重金属国控废气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国控;第二季度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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