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环保部、财政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财政部 环保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以下简称《部区协议》)和《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项目;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