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生活垃圾、污泥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扶绥县生活垃圾、污泥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项目;扶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