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佳和美陶瓷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佳和美陶瓷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7〕22号 2017年3月1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7〕22号.pdf 附件: 。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昊海;函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