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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摘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2008年区直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的要求[(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在报考本局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面试;总队;局机关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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