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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第二、三、四季度广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的公示
[摘要]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及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要求,我厅组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广西同德会计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完成了2014年第二、三、四季度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的审核工作,现将该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 类别 拆解量/台 2014年第二季度 2014年第三季度 2014年第四季度 废电视机 96598 140067 269295 废冰箱 890 1181 2816 废洗衣机 1561 6876 99 废空调 0 0 2119 废电脑 0 17149 1771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该企业有关拆解处理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拆解;电子产品;废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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