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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境保护厅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安排公告
[摘要]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环境保护厅决定建立厅领导接访日制度,从2016年3月开始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接访具体时间、地点公告如下: 接访日期 负责接访的厅领导 接访地点 3月3日至15日 由厅办公室根据信访内容安排 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西门口信访接待室 4月6日 曹伯翔 副巡视员 5月4日 钟 兵 副厅长 6月1日 黎 敏 副厅长 7月6日 粟定成 副厅长 8月3日 蹇兴超 副厅长 9月7日 邓超冰 总工程师 10月10日 李一平 副巡视员 11月2日 曹伯翔 副巡视员 12月7日 钟 兵 副厅长 从4月开始接待,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请提前一个星期以上将来访事项告知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公室,并提交来访有关材料。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接访;副厅长;信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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