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管理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桂环管函〔2008〕292号 各市环保局: 为加快广西辖区内由自治区环保局审批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度,经研究,现就承担该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文件编制单位重新明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内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均可承担自治区环保局审批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文件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验收;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