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修订发布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
[摘要] 京文法发〔2012〕1060号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按照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要求,对《北京市文化局关于修改并重新发布区县文化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京文研发〔2009〕)739号)第(一)款相应的行政许可程序进行了修订,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2-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行政许可;互联网;场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