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摘要] 京财综〔2015〕2106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本市将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 2015-12-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收费;事业性;暂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