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摘要] 京商务财务字〔2016〕19号 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重点商务工作,现将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统筹使用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发布日期] 2016-07-1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申报;项目;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