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海行规发〔2014〕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为探索解决不同类型老旧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水平,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基础上,由街道(镇)统筹,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共同推进落实,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发布日期] 2014-12-17 [发布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小区;服务;老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