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摘要] 人社厅发〔201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要求,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我们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发布日期] 2016-07-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参保;经办;医疗保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