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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摘要] 京发改规〔2014〕5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相关17家医院、北京金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医保全新大药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同仁堂药店: 为适应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需要,及时跟踪了解药品市场实际价格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及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有效期5年。
[发布日期] 2014-10-10 [发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北京市;药品;价格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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