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卫规划字(2017)13号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系统掌握本市医药分开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动态趋势,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11号)要求,建立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单位 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三级和二级医院、部分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223家监测单位。
[发布日期] 2017-03-2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附件;上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