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防局关于列入房屋综合开发成本的防空地下室移交区民防局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昌政办发〔201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民防局制定的《关于列入房屋综合开发成本的防空地下室移交区民防局统一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1-28 [发布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防空;地下室;民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