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民防发〔2016〕43号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综〔2014〕2767号),结合我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际,现就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本市关于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支持我市养老和医疗机构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16-06-15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易地;医疗机构;养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