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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摘要]
京政发〔2016〕54号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当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橙色预警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 2016-11-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车辆;交通管理;本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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