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摘要] 京财综〔2015〕126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本市将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 2015-12-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事业性;收费;停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