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的通知
[摘要] 京卫老年妇幼〔2016〕28号 各区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增加本市助产服务资源,满足孕产期保健服务需求,保障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要以满足孕产期保健服务需求、开展系统孕产期保健为重点,密切监测辖区孕产妇建档和分娩需求,根据孕产妇新增数量,科学制定产科床位及人员调整方案,增加辖区助产服务资源,提升助产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体短缺和结构性短缺的供需矛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有效落实。
[发布日期] 2016-09-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助产;产科;各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