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鼓励北京市城区四合院开展旅游接待活动的意见
[摘要] 京旅发〔2014〕297号 各区县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北京城区有条件的四合院对旅游者开放,进一步传承弘扬北京古都传统文化,打造北京特色旅游品牌,丰富北京旅游业态,同时,积极推进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开发性保护首都古都风貌,促进居民就业,特制定本意见如下: 一、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依法利用所拥有的四合院资源依法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包括旅游参观、住宿、餐饮、民俗展演、旅游商品展卖等。
[发布日期] 2014-09-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旅游;旅游委;北京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