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摘要] 京政发〔2015〕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日期] 2016-01-2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事项;行政许可;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