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财资产〔2015〕33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加强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09〕281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3-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事业单位;处置;资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