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政发[201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开展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1-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普查;农业;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