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
[摘要] 西政发〔201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职能和作用,加大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加快实现充分就业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努力提升就业质量 (一)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已进行失业登记的“3540”(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下同)以上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
[发布日期] 2014-05-16 [发布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就业;人员;失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