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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教委《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6〕3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现就昌平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发布日期] 2016-04-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核;入学;适龄儿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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