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摘要] 教师[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7-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补课;有偿;教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