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卫药监字〔2012〕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对《北京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京药监办〔2008〕9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1-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储备;储备物资;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