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14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做好工商登记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工商发〔2015〕39号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先照后证”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 2015-08-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先照;后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3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