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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卫医﹝2017﹞54号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保障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规范诊疗行为,保障服务秩序,现就改革实施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当保障预约服务项目平稳过渡 在医改实施前后,医疗机构应保障正常开展相关预约和诊疗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3-2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诊疗;改革;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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