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摘要] 京发改规〔2016〕5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能评(碳评)”),强化属地节能减碳管理主体责任,我委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碳评)管理权限。
[发布日期] 2016-02-0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碳评;能评;审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