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优先选用同品或同厂日均费用较低品种
[摘要] 3月24日,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4月8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除军队和武警系统)全面执行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在制定采购目录时,应在不增加患者用药费用负担的原则下,优先选用同品或同厂日均费用较低的品种。
[发布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