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1〕2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钢筋使用的质量责任 (一)建设工程的使用钢筋应由施工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对采购和使用钢筋的质量负责,包括采购和使用的钢筋原材、场外加工钢筋、委托调直加工钢筋及采购和使用的成型钢筋、成型钢筋网。
[发布日期] 2011-11-1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钢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