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
[摘要]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与群防群治有效结合,切实提升首都社会金融安全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积极性,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和《北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6〕2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16-03-3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线索;集资;非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