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摘要] 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商服贸字〔2007〕1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和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形成区县商务委审核、市商务委审定、商务部核查三级负责制的管理体系,现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的审核工作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在部分区县试点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7-1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区县;包及;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