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应用的通知
[摘要] 京中医政字〔2017〕17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规范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医非药物疗法,以下简称非药物疗法)的临床应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中医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提出如下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3-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疗法;药物;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