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3〕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流程和标准,我委在全面梳理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承担的审批事项及其办理流程和标准的基础上,对《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京建法〔2009〕10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施行,并就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两级审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2013版)》规定的权限、标准、时限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管理事项。
[发布日期] 2013-04-1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程序性;城乡建设;事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