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将燃气安全管理与服务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的若干意见
[摘要] 京政容发〔2011〕79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社会办,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管局,公安消防支(大)队,郊区各区县农委: 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城〔2004〕22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函〔2011〕41号)的精神,现就燃气安全管理与服务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要求 通过把燃气安全管理与服务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燃气安全及服务市场体系,使燃气用户得到及时、周到和人性化的安全服务;夯实燃气安全监管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健全和完善燃气安全监管基层工作体系,提高全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 2011-12-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燃气;社区;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