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摘要]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和我市有关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优发〔2004〕207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政策的通知》(京民优发[2013]399号)等相关精神,我市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比例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1-04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义务兵;标准;优待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