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摘要] 京发改[2015]25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有关要求,大力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本市居民生活 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 2015-11-1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用气;居民;气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