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财经二〔2017〕1164号 各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重大项目办,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6-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专项资金;财政局;安居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