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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教体艺〔2017〕9号 各区教委: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7〕4号),现就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招收特长生学校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包括三类: (一)体育类: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
[发布日期] 2017-04-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特长生;招生;学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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