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摘要] 密教行〔2017〕18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精神制定本意见,并经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5-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入学;教委;义务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