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的通知
[摘要] 石政发〔2015〕4号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5-28 [发布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核;证明;入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