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水务排[2016]142号 各区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管理,完善设施运营考核补贴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8-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污水处理;设施;再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