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
[摘要] 京教体艺〔2014〕2号 各区县教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发布日期] 2014-01-14 [发布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区县;课外活动;市教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