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699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摘要] 京残发〔2016〕45号 各区残联、燕山残联: 为规范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申报审核,市残联制定了《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于7月1日至31日到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发布日期] 2016-06-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残疾人;用人单位;就业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