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卫家庭字(2015)1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发布日期] 2015-04-08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划生育;困难;特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