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和《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357号)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发布日期] 2016-12-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盐;北京市;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